五大聚焦支撑持续增收 我市印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21 信息来源:安阳市乡村振兴局 字体大小: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的要求,对照国家、省后评估“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农民收入增速、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简称“一持续两高于”)指标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的指导意见,聚焦产业扶持、就业创业、创新赋能、政策扶持、机制保障,明确32条措施,着力保障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一是聚焦产业扶持,着力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认真落实“要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要求确保各县(市、区)有劳动能力、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户有产业支撑、家家有产业项目,通过采取保夏秋作物丰产丰收,创新消费帮扶推介载体,提升农副产品品牌效应,强化持续增收产业支撑,支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大金融助力产业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放产业,扶持贴近群众的新业态,支持接地气的富民产业,完善规范联农带农模式,督促落实产业收益分配等11项措施,确保2022年脱贫户人均生产经营性收入高于上年,且在过渡期内实现逐年增加。

二是聚焦就业创业,重点增加工资性收入。脱贫户人均生产经营性纯收入、人均工资性收入之和占人均纯收入的比例(两项收入占比)逐年增加是国家和省后评估日常工作评价重要指标,要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岗就业作为重要工作。通过采取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带动就业,依托帮扶载体吸纳就业,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就业,落实创业补助政策促增收,借助务工就业奖补促增收,提高技能水平促增收等7项措施,扎实完成脱贫人口就业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两项收入占比增加情况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值。

三是聚焦创新赋能,稳妥增加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加强科学管理确保现有财产增值增收。制定有针对性的倾斜政策,采取持续增加土地流转收益,确保资产收益分红到位,提高经营性资产绩效,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闲房空院,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等6项措施,稳妥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提升财产性收入水平。

四是聚焦政策扶持,稳定增加转移性收入。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巩固兜底保障水平的有关要求,积极筹措资金,通过推进低保“提档提标扩面”,梳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落实医疗保障政策,消除特殊群体政策死角,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等5项措施,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兜底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五是聚焦机制保障,促进增收措施落实落细。一要强化领导,合力推进。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把持续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完成“一持续两高于”目标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基本任务。二要强化联动,协调共享。加强部门协作,依托防返贫监测帮扶信息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和工作指导,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三要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强化督查考评,将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考核、定点帮扶单位工作考核评价、驻村工作队和队员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