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谈| 抓好衔接项目建设,张家口五个方面发力

发布时间:2022-06-07 信息来源:中国乡村振兴 字体大小:


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印发相关文件,为全市高质高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指导意见。张家口市要求,各县区要从科学精准抓好项目建设、创新项目运营管理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产收益管理、加强项目资产管理五个方面发力,聚焦目标、压实责任,全力抓好衔接项目建设、管理。


科学精准抓好项目建设


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高质高效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明确项目建设主攻方向,突出项目谋划推进重点。各县要全面树立“以项目促发展”的思想,紧紧把握产业帮扶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转变的要求,着力谋划推进能够带动就业、带动增收、带动区域发展的项目,特别是围绕推动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谋划实施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广、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

根据发展实际,今后衔接资金和其他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相关项目建设要突出“四个转变”:由注重长远效益与即期效益相结合、以即期效益为主向注重长远效益与即期效益相结合、以长远效益为主转变;由注重特色种养环节向全产业链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转变;由注重单一项目收益向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和联农带户共同发展方向转变;由点状零散发展向带状聚集、区域化发展转变。

创新项目运营管理模式


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各县要积极引入多元实施主体,创新完善联农带农和利益联结机制,注重在示范带动上探索创新。

张家口市持续加强统筹利用衔接资金等财政支农资金,实施相关项目,不断提高产业项目的组织化程度,推广基地化、园区化、链条化生产经营;并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确保项目有效实施和高效运行。该市鼓励由国有平台公司牵头实施相关项目,优先选择各级绿扶公司、扶农公司作为项目承接主体,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其他国有平台公司参与项目建设,负责项目的整体谋划、前期建设、资产管理;鼓励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重点是脱贫户和监测户)”“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农户(重点是脱贫户和监测户)”“科研院校+新型经营主体+农户(重点是脱贫户和监测户)”“公司+农业职业经理人+土地合作社+农业综合服务”、“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重点是脱贫户和监测户)”等联农带农和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在示范带动方面,张家口市积极推动打造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之上,结合全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行动要求,引导各县区科学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建设。其中,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示范片区覆盖的每个脱贫村必须新建或扩建1个产业性项目(包括联村共建合建项目),非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结合实际加快推进示范片区产业项目建设,实现特色产业项目全覆盖。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张家口市指导各县进一步明确衔接资金使用重点,统筹分配使用衔接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

张家口各县区严格执行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保证衔接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重点用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注重推进实施对监测对象采取针对性事前预防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的项目,对易地扶贫搬迁强化后续扶持的项目,带动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的项目。在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方面,重点用于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和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

同时,张家口市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开展协作和联合。根据企业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度,合理投入财政资金,并控制财政资金投入比例,后期视企业运行情况、带农联农效益和企业新增投资额度,可适当追加财政投资,激励企业积极投资建设和扩模增效。支持有条件的县(区)通过财政资金投入,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探索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强化资产收益管理


张家口市指导各县区合理确定资产收益比例,强调收益分配不仅要考虑具体经济收益,而且要考虑总体发展环境、产业项目类型和盘活资源、带动就业、促进增收、推动区域发展等综合社会效益,原则上资产保底收益水平不低于5%。同时,鼓励县区根据产业类型和行业特点,分类别确定资产收益水平,并进行周期性动态调整,实行“弹性”操作,协议期原则上为3—5年。

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严格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对制度未明确规定的,由权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和差异化扶持,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及时公开。原扶贫资金入股项目,可以继续采用“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


加强项目资产管理


项目要建好,也要管好。为做好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管理,张家口要求各县区进一步明确项目资产权属和运营管护责任,及时构建项目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持续建立健全项目资产风险管控机制。

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明确,对经营性项目资产,特别是跨乡(镇)、跨村以及产权不明晰的经营性项目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经营权归实施主体,在具体运营上可以委托经营良好、实力较强的国有平台公司或引进其他专业化公司合作经营。收益权按照项目资产权属予以明确,具体分配方案由权属单位民主决策议定。对公益性项目资产,根据项目资产性质权益,采取由村“两委”具体牵头管护(一般为管护能力要求相对较低的公益性资产)、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管护(一般为管护能力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公益性资产)等分类管护方式。

张家口市各县区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智慧农业云服务系统,建立项目资产运营管理信息化平台,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扶贫项目资产分年度登记造册,纳入资产变动、收益分配等信息,分类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信息。同时,该市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扶贫项目资产风险评估制度、扶贫项目资产审计制度,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并持续发挥效益。